11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
文件提到一个很重要的内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
众所周知,对于传统商业配送公司而言,除了配送功能,其更重要的主要的核心在于药品的垫资功能。长期以来,由于医院回款普遍不及时,厂家向医院直接供货的情况几乎没有,药品配送到医院的使用端这个过程,都是由是商业配送公司来完成的。
有医药商业公司的采购负责人表示,按国家医保局要求,4+7试点城市的医疗机构要及时向企业结算,同时医保部门会向医疗机构预付至少30%采购金,缓解医疗机构的资金压力。这将是改变传统药品流通模式的助燃剂。
这相当于用医保支付来取代了由商业公司垫付给生产企业资金,医疗机构向商业公司支付货款的模式。也就是说,医保取代此前商业公司的垫资、支付职能。
从这一趋势可以发现,只要医保能够做到药款的预付,或者能在较短的规定时间完全结算,那么,现在的商业配送公司就失去了作为资金垫付方的价值,顺丰、邮政等第三方物流就有可能取而代之。
早在2016年,福建省就明确要求医院在采购基础输液的时候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由生产企业直接开具相应药品销售发票给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按到货时间起算30日内结算款项,严格执行一票制。
此外,浙江省在2016年也上线了“三流合一”的药械采购新平台。三流合一后生产企业可以直接从医疗机构收到货款,然后付给商业公司配送费用。其重要的目的,就是执行一票制。
今年11月12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2019年公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公告》,文件提到要对54个抗菌药实施集中采购,在采购、结算、医保支付、保障使用等方面都参照了国家带量采购的模式,鼓励药企以一票制形式直接配送到医院。
10月12日,山东省卫健委印发《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试点城市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选择部分用量较大、市场供应渠道简单的药品试点一票制。
8月2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两票制”票据上传工作和公示第一批认定为一票情形审核结果的通知》,对第一批认定为一票情形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目前,全国众多省市都在对认定一票情形进行审核,业内普遍被认为是在为一票制做准备。
随着带量采购的推进,一票制看似不遥远了。传统药品流通模式的改变,受影响的不仅是商业公司,还有大批代理商、自然人。
“在两票制、尤其是4+7带量采购后,个人做代理也很不好做。有很多产品由原来的招商代理模式,改为厂家直营。一些企业对票据的要求非常高,很多费用都不是这么好拿。”以前是一名医药自然人、现在在一家医药商业公司做市场推广的陈志斌告诉赛柏蓝,现在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对于有终端资源的自然人来说,影响是巨大的。
他表示,医药自然人就好像特殊时期产生的特殊兵种,曾在过去20年快速推动了医药产业的发展,当然也催生了带金销售、挂靠走票。随着两票制、营改增等政策的落地,挂靠走票从原来的家常便饭,变成了成非常困难的事情。此外,在带量采购、医联体采购等药品采购政策的影响下,药价越来越低,不能支持原来高毛利的流通模式。因此,近两年来很多医药自然人转型了或者被收编了,而他自己就是其中一员。
除了医药自然人,我们也能看到,在国家鼓励一票制,加上以顺丰、邮政为代表的第三方物流入局医药流通流域的双面夹击下,中小医药配送商空间将明显受到影响。
商业公司按货值收取几个点的配送费,而第三方物流公司则靠货物的重量、体积及路程来测算,这个费用社会物流是低于传统医药物流的。且社会物流是从出仓到配送过程中的每一个关键信息我们都能了解到,这也是传统医药物流所不能比拟的。
无论一票制何时会全国执行,就从目前的行业趋势看,无论是医药商业公司还是自然人,都必须跟着市场的变化及时转型。未雨绸缪,才能更好的发展。